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向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申请,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