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加强应急救护工作,组织志愿者参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