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破坏他人依法采矿,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内采矿。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