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农业农村、司法行政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协同调查处理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