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条例/第三章 调查第二十三条有效山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明材料加以证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提供的证明材料,争议调查处理机构认为处理案件需要时,争议调查处理机构应当调查收集。证明材料应当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