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定期监测评估、养护和维修制度,对海绵城市设施加强日常巡查,保障海绵城市设施正常运行。对隐蔽建设和存在风险的海绵城市设施进行标识,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保障安全运行。因运行维护不当造成海绵城市设施损坏或者无法发挥正常功能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及时恢复。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