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涵养水资源,增强防洪排涝能力,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系统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