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桥梁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立体绿化的面积可折算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具体折算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新建机关、事业单位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