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中小学校应当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活动,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