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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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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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