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社会信用信息应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公共信用信息提供组织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依法应用信用信息。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经营主体在行业自律、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用信用信息。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