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各类协会制定喀什古城民宿客栈、旅拍(美拍)、饭店餐厅、文化演艺、文创旅游商品商店的服务公约,规范经营行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