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第二章 税收管理第十一条有效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涉税信息。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