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监察条例
/
第二章 土地监察职权
第六条
有效
县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职监察人员。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
第五条
回到全文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