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土地监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办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