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监察条例/第四章 土地监察工作制度第十五条有效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监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