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构建养老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