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八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