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