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档案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 档案安全保护机构及职责第十条有效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掌握档案安全保护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