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二章 社区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和建立为社区提供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完善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的工作体系。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