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五条有效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和各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一)副秘书长;(二)新闻发言人;(三)会议日程;(四)表决议案的办法;(五)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任不能出席的,由一名副主任召集。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