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和各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副秘书长;

(二)新闻发言人;

(三)会议日程;

(四)表决议案的办法;

(五)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任不能出席的,由一名副主任召集。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