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化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