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基础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国有资产,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参照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并作为反映资产状况的依据。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