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向主席团会议汇报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