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管理、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等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规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数据信息。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动态监控,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