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野生鸟类保护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