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产品与质量第二十八条有效产区内酿酒葡萄的采摘和加工、葡萄酒酿造、灌装以及运输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储罐、包装材料和标签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