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将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依法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