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者行政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