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信访工作机构收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可以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处理,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纠纷。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