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