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