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应急预防第四十八条有效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燃气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