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服务第十四条有效燃气经营包括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以及其他燃气经营。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