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环境第三十九条有效人民法院应当完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涉诉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