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人民法院应当完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涉诉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