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与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