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的项目,应当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实行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推动电子担保函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