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五章 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治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农作物秸秆应当妥善处理,有效利用,不得乱堆乱放和在禁止焚烧区域露天焚烧。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