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鼓励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科技化水平。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