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和黄河流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强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水产种质资源、珍贵濒危物种和鸟类栖息地以及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的捕捞行为。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