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五章 审理与执行第二十九条有效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实施罚没款处罚,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罚没款上缴财政。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