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章 价格检查第十九条有效价格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