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暂住人口的劳务及经营活动、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暂住人口必须遵纪守法,自觉履行维护治安秩序的义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