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