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输和销售第二十六条有效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销储备盐。对已建成的储备库,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拆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