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纳入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作为应急管理成员单位,并建立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