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五条有效在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规划地点新建的建筑物,其顶层应当按照要求修建并预留防空警报设施安装平台、电力和控制线缆接口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购置和安装防空警报设施并承担费用。设置在有关单位的防空警报设施由所在单位协助管理,不得擅自迁移或者拆除。确需拆迁的应当经有管理权限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重新安装。迁移和重新安装的费用由申请拆迁单位负担。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