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申请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减免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批准权限办理,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