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防建设、经济建设的需要,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